摘要说明
保险类别
法团校董会责任保险
承保人
昆士兰联保保险有限公司
受保人
资助学校及按位津贴学校法团校董会及其校董
承保范围
(以保单条款为准)
此保险计划旨在为法团校董会及其校董提供《教育条例》赋予法律责任保障以外的保险,以免因其在学校管理上的过失行为而招致金钱上的损失。承保范围包括管理责任、教育工作者的转承法律责任及有关聘雇行为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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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责任:例如失误、误导陈述、疏忽、失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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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者的转承法律责任:例如不当的教学指导、职业辅导、开除学籍程序、学生注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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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聘雇行为纠纷:例如不当解雇、不合理解约或终止雇用、不当聘任或晋升、错误处分、不公义地剥夺就业机会、疏忽评估等。
保险计划的保障包括:
(以保单条款为准)
提供辩护服务、支付诉讼费,以及向索偿者支付法庭所判定的赔偿额,数额以不超过最高保额为限。
赔偿限额
在受保期内,索偿的次数虽然并无限制,但最高赔偿额为港币一千万元(以单一赔偿或于受保期内累积赔偿的总额计算,诉讼费用包含在内)。就第三者向法团校董会的索偿,自负额为港币一万元。关于第三者向校董的索偿,则不设自负额。保险公司可按保险单条款,代表法团校董会或其校董,提供辩护或与索偿者进行解决索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