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观教育
建议学习时数:约135分钟
价值观教育是全人教育的重要元素,是学校课程不可或缺的部分。在幼稚园至中小学课程指引,均订定价值观教育为重要学习宗旨之一。学校推行价值观教育不应局限于特定课堂,而应透过课堂内外的不同学习活动、服务实践体验及正面校园氛围营造等,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价值观、建立正面积极的生活态度及实践适切的行为。
知、情、行并重
价值观教育应是一个全面、互动、生活化、注重反思及实践的学习经历,透过于课堂内外的学习活动融入各价值观教育跨课程范畴的学习内容,帮助学生(i)加深对正确价值观和中华美德的认识(认知);(ii)促进他们对相关正确价值观的认同,培养同理心、对生命的积极态度及对国家和香港的情怀(情感);(iii)帮助他们实践正确和良好行为(实践),让他们于不同的生活情境(包括面对两难局面及人生的各种转变和挑战)中,辨识并持守当中的正确价值观,以国家及人民的共同福祉,以及社会共同持守的正确价值观作为判断、决策和行动的基础,作出正确和负责任的行为。
推动策略
学校应以培育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态度为方向,运用生活化的题材,整合包括品德及伦理教育、公民教育、国民教育(包括《宪法》、《基本法》、爱国主义教育及国家安全教育)、禁毒教育、生命教育、性教育、媒体及资讯素养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法律框架下的人权教育等不同跨学科价值观教育范畴的学习内容和活动,以「有机结合」、「自然连系」、「多元策略」、「互相配合」、「课堂内外」、「全校参与」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学习经历,并加强不同跨学科价值观教育范畴之间的连系,促进学生的全人发展。
首要培育的价值观和态度
学校可培育学生十二种首要的价值观和态度,即:「坚毅」、「尊重他人」、「责任感」、「国民身份认同」、「承担精神」、「诚信」、「仁爱」、「守法」、「同理心」、「勤劳」、「孝亲」和「团结」,作为推动价值观教育的方向。在校本管理原则下,学校可依据《价值观教育课程架构(试行版)》,按其办学宗旨、使命、理念、学校特色、宗教背景等,并因应校情、学生需要和社会期望等,将校本提倡的价值观和态度,与首要价值观和态度结合起来,整全规划和丰富不同年级的价值观教育课程,同时结合中华文化及各跨学科价值观教育范畴的学习情境和内容,为学生提供全面、互动、生活化、注重反思及实践的学习活动,加深学生对各首要价值观和态度的理解和认同,并于日常生活中实践和推广。
除首要培育的价值观和态度外,各科目亦蕴含不少正确价值观和正面积极的生活态度。学校应依据不同科目的特点,结合各科目的独特优势和课程内容,于教授合适相关课题时适当地渗透相关的价值观教育元素,并运用不同教学策略,如提问、小组讨论、戏剧教学等协助学生辨识不同生活情境中所涉及的价值观,并促进其反思。
建议跟进活动
额外参考活动
其他与国家安全教育相关的教育局文件(包括课程文件、通告、网页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文
- 《基本法》全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全文
- 《国旗及国徽条例》
- 《国歌条例》
- 《区旗及区徽条例》
- 《中学教育课程指引》(2017)-分册6A∶德育及公民教育:加强价值观教育
- 《中学教育课程指引》(2017)补充说明(2021)(2021年6月公布)
- 《小学教育课程指引》(2024)
- 《国家安全教育课程框架》(2021)
- 教育局通告第9/2023号 – 国家安全:维护安全学习环境 培育良好公民
- 教育局通告第4/2021号 – 国家安全教育的课程文件
- 教育局通告第6/2021号 – 学校国家安全教育:新增课程文件及学与教资源
- 教育局通告第2/2021号 – 国家安全教育在学校课程的推行模式及学与教资源
- 国民教育一站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