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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類別

法團校董會責任保險

承保人

昆士蘭聯保保險有限公司

受保人

資助學校及按位津貼學校法團校董會及其校董

承保範圍

(以保單條款為準)

此保險計劃旨在為法團校董會及其校董提供《教育條例》賦予法律責任保障以外的保險,以免因其在學校管理上的過失行為而招致金錢上的損失。承保範圍包括管理責任、教育工作者的轉承法律責任及有關聘僱行為糾紛。

  1. 管理責任:例如失誤、誤導陳述、疏忽、失職等。
  2. 教育工作者的轉承法律責任:例如不當的教學指導、職業輔導、開除學籍程序、學生註冊等。
  3. 有關聘僱行為糾紛:例如不當解僱、不合理解約或終止僱用、不當聘任或晉升、錯誤處分、不公義地剝奪就業機會、疏忽評估等。

保險計劃的保障包括:

(以保單條款為準)

提供辯護服務、支付訴訟費,以及向索償者支付法庭所判定的賠償額,數額以不超過最高保額為限。

賠償限額

在受保期內,索償的次數雖然並無限制,但最高賠償額為港幣一千萬元(以單一賠償或於受保期內累積賠償的總額計算,訴訟費用包含在內)。就第三者向法團校董會的索償,自負額為港幣一萬元。關於第三者向校董的索償,則不設自負額。保險公司可按保險單條款,代表法團校董會或其校董,提供辯護或與索償者進行解決索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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