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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法團校董會前,學校可能需要與供應商或服務承辦商訂立合約,請注意 :

  • 學校所簽訂的合約不受到法團校董會的成立所影響
  • 任何人獲得校董會或辦學團體的書面授權,與承辦商訂立合約,應告知另一方,該校的校董會將會在條例下成立為法團校董會
  • 訂立的合約在法團校董會成立後,將由校董會或辦學團體轉移到法團校董會,其他合約條款會繼續生效
  • 如未有確實成立法團校董會的日期,應避免訂立一些期限較長的合約
  • 學校在訂立合約時,如預計學校會或可能會在合約期內成立法團校董會,便須告知合約的另一方,以免將來成立法團校董會後,須為有關合約的延續,再作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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