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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學習時數:約35分鐘

校董的職責

  • 根據前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已於2013年6月1日易名為「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的建議,教師應在每個三年周期內,進行不少於150小時持續專業發展活動,因此,校方應與教師商議教師專業發展的安排
  • 教師專業發展政策應顧及教師個人和學校發展的需要,並以學生的教育利益為依歸
  • 確保所有教師有平等的專業發展機會
  • 營造一個有利學習的環境,並為員工的專業發展提供支援和資源
  • 推動校內專業發展文化,建立終身學習的態度

思考問題

  1. 於制訂員工專業發展政策時,有否評估員工的強項和弱點,並適當地徵詢員工的意見?
  2. 有否推動校內專業發展文化,例如營造有利學習的環境,以及就員工培訓及發展提供資源?
  3. 有否促導學校跟進新入職教師完成相關的培訓課程及進修時數?

建議跟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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