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管理精神及法團校董會的運作
建議學習時數:約50分鐘
此部分主要為校董介紹校本管理的基本原則、元素、管治架構、推行及法團校董會的組成等資訊,讓校董掌握校本管理的要旨與運作,以發揮校本管理精神。
校本管理
請閱讀《校本管理簡介》。
法團校董會的法定組成
(《教育條例 》第40AL條)
校本管理 | 人數 | 替代校董 |
---|---|---|
辦學團體校董 | 最高可達章程規定校董人數上限的60%* | 不可多於1名 |
校長(當然校董) | 1名 | 不適用 |
教員校董 | 不少於1名 | 凡章程容許提名不超過1名教員校董,則設1名替代教員校董 |
家長校董 | 不少於1名 | 凡章程容許提名不超過1名教員校董,則設1名替代教員校董不適用 |
校友校董 | 凡有提名,1名或多於1名 | 不適用 |
獨立校董 | 不少於1名 | 不適用 |
*計算辦學團體校董人數上限時,所有替代校董不計算在內。
思考問題
- 校本管理是甚麼?
- 法團校董會由哪六類校董組成?
建議跟進活動
法團校董會的運作
請閱讀《校本管理文件系列 - 法團校董會的設立及運作》第一章「法團校董會的簡介 P.2-3」及《法團校董會會議》。
思考問題
- 法團校董會每一學年須最少召開多少次會議?
- 在法團校董會會議舉行前,校董必須收到哪些文件?
建議跟進活動
請細讀貴校的「法團校董會的章程」和《校本管理文件系列 - 法團校董會的設立及運作》第五章「法團校董會的運作」及附錄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