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考你
1. 根据《教育条例》,法团校董会须至少有多少名独立校董呢?
解释
《教育条例》第40AL条第(2)(f)款订明,法团校董会的组成须包括不少于一名独立校董。
有关法团校董会的组成及校董的提名方式,请浏览以下网页。
2. 在法团校董会中,独立校董似乎并非最重要。因此,独立校董是否无须出席每一次的法团校董会会议?
《教育条例》下,任何类别的校董的权利和责任皆是均等的。出席法团校董会会议是校董(包括独立校董)的基本责任。
3. 独立校董为法团校董会提供有关学校发展的意见时,应以下列哪些要点作为考虑的基础?(可选择多项)
独立校董作为法团校董会一员,应对学校的发展提供意见,作出有效管治。独立校董给予意见时有一些重要的基础,当中包括:了解法团校董会的功能、了解办学团体的办学理念及使命、了解学校学生的学习需要及了解教师的专业能量及家长的期望等。
4. 若然某校的独立校董是一名执业会计师,以下哪项是该名独立校董的角色与职能?(可选择多项)
在财务管理上,法团校董会校董有两大角色及职能,分别是督导及监察,法团校董会应在现有组织架构的基础上制订有校董参与的相关机制,以便他们能有效率及有效益地发挥督导及监察的职能与角色。为避免利益冲突,即使该独立校董是一名执业会计师,亦不宜替学校进行审计,应由外聘的核数师负责审核学校的帐目。然而,该校董可按照法团校董会订定的相关机制参与督导及监察学校的财务,包括确保学校拟备周年帐目以供外聘核数师审核、就内部监控程序及机制建议改善方法、调查及跟进违规或异常的个案等。
详情请参阅文件《设有法团校董会的资助学校财务管理指引》2.2.3及2.2.4段
5. 根据《教育条例》,独立校董是否须由选举产生?
《教育条例》第40AQ条第(1)款订明学校的法团校董会可提名该校的法团校董会章程所规定数目的人士,注册为该校的独立校董。由于《教育条例》并没有订明该等获提名的人士必须是为此而选出的,故独立校董的提名由法团校董会按其既有的规定及程序作出提名。
6. 根据《教育条例》,独立校董是否必须要由专业人士担任?
《教育条例》并没有规定独立校董必须要由专业人士担任。然而,作为法团校董会的其中一员,独立校董应以其经验及识见就学校管理提供意见,务求集思广益,实践校本管理的精神。法团校董会亦可按需要挑选合适的人士担任独立校董。